中新網北京3月19日電(記者 李金磊)19日下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氣會,公佈11起人民法院保障民生典型案例,涉及土地承包租賃、金融市場規範、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等多項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案件。
  這是最高法在2月17日公佈首批7起案例後再次公佈保障民生典型案例。此次公佈的11起案例包括王淑榮與何福雲、王喜勝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俞建水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鞍山路支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楊浦支行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王永平污染環境案、中華環保聯合會訴無錫市蠡湖惠山景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侵權案等。
  其中,上述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由於涉及高息攬儲而尤受關註。據介紹,該案是一起因銀行工作人員內外勾結,以高息攬儲業務引誘儲戶與銀行建立儲蓄存款合同關係,進而騙劃存款資金,引發銀行與儲戶之間儲蓄存款合同糾紛的典型案例。
  據悉,近年來,儲戶的銀行存款被犯罪分子通過內外勾結等方式詐騙而致涉訟的案件時有發生。而銀行和儲戶對存款被騙導致的損失是否具有過錯,以及如何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責任往往成為審理的關鍵。
  該案中,法院結合儲蓄存款合同的性質特點、貨幣資金所有權的變動、銀行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以及原告過錯與損失結果之間的關聯性,認定銀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儲戶的存款本金及利息損失承擔全部責任,較好地維護了儲戶作為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促進銀行規範交易流程、加強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最高法定期公佈保障民生典型案例將成為常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在會上指出,先後公佈的兩批典型案例突出表現出三個特點:一是司法保護民生領域日益寬泛,表明司法保護民生任務愈發艱巨和繁重;二是充分體現司法保障和服務經濟發展,保證改革不斷全面深化的重要作用;三是凸顯司法對經濟社會的規制和調解作用。(完)  (原標題:最高法公佈11起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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